被告在法庭上明显败诉,判决结果却是我输,就因为被告是公安局,我该怎么办?我是甘肃省嘉峪关市市民,2012年8月24日,我去给当清洁工的妻子送饭,在路边的木凳子上坐着。8点40左右,我们被新华派出所的人强行带上警车,在派出所关到下午7点,随后被送到看守所关了10天,直到8月24日才放出来。事实上,8月14日当天并没有警戒线,我们连人行道上都没去。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,我将嘉峪关市长城分局告上法庭,在法庭上,公安提供了两份当时抓我们的民警提供的笔录,又捏造事实。他们提供的笔录我们都没有签过字。在法庭上案件结果一目了然,他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闯警戒线。法庭上没有宣判,在开庭后27天法院给了判决,居然盼我败诉,判决书上的证据都是在法庭上被我们驳回,法院不予认可的。律师说调取案宗不能调当时的庭审笔录。我请求好心的律师能帮帮我。谢谢! |